世行貸款廣東省欠發達地區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示范項目

                    作者:威萊特 發布時間:2018-08-13 11:18:51
                    世行貸款廣東省欠發達地區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示范項目專家工作任務大綱
                     
                    一、項目有關情況
                    為拓寬義務教育資金籌措渠道,學習借鑒國內外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經驗,促進我省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2013年,我省積極向國家申請將我省欠發達地區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示范項目列入利用世行貸款規劃。2014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該項目列入我國利用世行貸款2015—2017財年備選項目規劃。隨后,省教育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積極開展項目準備工作。2016年5月,世行評估團對項目進行了評估,雙方就建設目標、內容、監測評估方案等達成一致意見。2017年1月,省政府批準了該項目建設方案。2017年5月,省發展改革委批復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2017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該項目資金申請報告。2017年8月,財政部與世行進行談判,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2017年10月31日,世界銀行執行董事會批準了廣東省欠發達地區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示范項目。項目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項目投資和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183000萬元,其中利用世界銀行貸款1.2億美元,按項目申報時匯率折算,折合人民幣73200萬元;廣東省財政配套資金1.8億美元,按項目申報時匯率折算,折合109800萬元人民幣。
                    (二)項目建設地點
                    廣東省的潮陽區、翁源縣、五華縣、海豐縣、陸豐市、遂溪縣、廉江市、雷州市、吳川市、電白區、化州市、潮安區、惠來縣、普寧市、揭西縣、羅定市等16個縣(市、區)。
                    (三)項目實施期限
                    2018年至2023年。
                    (四)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學校改擴建項目、特殊群體教育保障項目、優質教育資源共享項目、教師發展與保障項目等4個子項目(含9個細項),著力解決項目縣(市、區)城鎮學位供給緊張、特殊群體教育保障不足等突出短板,突破建立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機制、完善教師管理和保障機制兩個關鍵環節。具體建設規模、內容如下:
                    1.學校改擴建項目。
                    (1)標準化課室,958間。項目縣(市、區)政府根據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以及學生年齡特點和成長規律,科學規劃義務教育布局和學校建設,在此基礎上,在縣鎮規劃建設一批標準化課室,解決縣鎮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問題。
                    建設內容包括:土建,裝飾裝修,建筑內的給排水、電氣、通風,避雷等。小學標準化課室建筑面積標準為90㎡/間,共646間,合計建筑面積58140㎡;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標準化課室建筑面積標準為102㎡/間,共312間,合計建筑面積31824㎡;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標準化課室建筑面積總計89964㎡。
                    2.特殊群體教育保障項目。
                    (2)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100所。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制度和模式研究,并在項目縣(市、區)100所農村留守兒童較多的學校開展關愛服務,探索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的有關制度、工作體系和工作模式。
                    建設內容包括: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制度、標準研究,在項目學校布置留守兒童活動室(不含基建工程),對輔導教師進行培訓等方面。
                    (3)特殊兒童隨班就讀保障服務,50所。開展特殊兒童隨班就讀保障服務制度和模式研究,并在項目縣(市、區)50所隨班就讀特殊兒童較多的普通學校建設隨班就讀資源教室,為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特殊兒童少年提供滿足其特殊教育需要的服務,提高特殊兒童隨班就讀的質量。
                    建設內容包括:開展特殊兒童隨班就讀標準、保障制度研究,在隨班就讀特殊兒童較多的普通學校布置資源教室(不含基建工程),對隨班就讀教師、資源教師及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等方面。
                    3.優質教育資源共享項目。
                    (4)教育信息化建設,優質資源“班班通”教學平臺,15200套;數字教育資源開發,1項。在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優質資源“班班通”教學平臺,實現項目教室與廣東省科教網和基礎教育專網聯通,獲取我省基礎教育優質資源和其他互聯網資源,并開展多媒體教學;在原有基礎教育資源的基礎上,組織開發一批適應義務教育學校教學需要的多媒體教育資源,供項目縣(市、區)和全省其他地區學校使用。
                    建設內容包括:在項目學校建設優質資源“班班通”教學平臺,涉及3833所項目學校,共15200套;通過購買、組織開發一批適應農村學校教學需要的多媒體教育資源,供項目縣(市、區)和全省其他地區學校使用。
                    (5)標準化流動實驗室,16套。標準化流動實驗室按教育部《小學數學科學教學儀器配備標準(JY/T0388-2006)》、《初中理科教學儀器配備標準(JY/T0386-2006)》等的要求配備教學儀器設備,并配備實驗指導教師、司機,在農村學校巡回開展實驗教學活動。采取購買服務的形式,由中標公司在項目期內提供標準化流動實驗室的使用權。
                    建設內容:采用完全購買服務的方式,由中標供應商負責在項目建設期限內提供滿足要求的移動試驗設備及運營維護服務,服務到期后,設備歸還給中標單位。
                    (6)學校對口幫扶,500對。組織珠三角發達地區和項目縣所在市城區、項目縣縣城的義務教育學校,“一對一”對口幫扶項目縣義務教育薄弱學校,重點在教育理念、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和教師業務素質等方面進行幫扶。
                    建設內容包括:開展學校對口幫扶制度、標準研究;支援學校和受援學?;ヅ晒芾砣藛T到對口學校工作,參與學校的管理;支援學校按支援計劃派教師到受援學校任教,對受援學校教師定期開展全員培訓,幫扶期內支援學校要做好受援學校青年骨干教師的幫帶工作;支援學校按幫扶計劃,接納受援學校教師、管理人員到校跟崗工作等。
                    4.教師發展與保障項目。
                    (7)教師培養,省級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基地學校,4所;小學全科新教師培養,2400名。在廣東省具備條件的師范院校建設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基地,開展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標準研究和相關學科建設;從項目縣(市、區)招收品學兼優的初中畢業學生到師范類高等學校進行全科培養,五年一貫制大專畢業后回到農村小學、教學點任教。
                    建設內容包括:開展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制度及標準研究,遴選4所院校作為省級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基地學校;制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工作的實施方案、招生辦法、招生簡章;組織符合報考資格的初中畢業生報名、考試;組織被錄取的考生、家長簽訂培養協議;安排學生學習、生活等。
                    (8)教師培訓,校長、骨干教師能力提升,800名;村小、教學點教師全科教學能力提升,3000名;“班班通”項目學校教師應用培訓,30400名。
                    建設內容包括:從薄弱學校選擇800名中青年校長、骨干教師集中培訓,到省內外辦學質量好的學校跟崗學習、提升能力,并組織部分校長、骨干教師到國(境)外考察、交流、培訓;從村小、教學點選擇3000名中青年教師到師范類高等學校學習,提升其全科教學能力,學習結束后回到村小、教學點工作;對本次配備“班班通”教學平臺項目學校的教師進行應用培訓,每套“班班通”教學平臺對應培訓2名教師。
                    (9)農村艱苦邊遠地區教師周轉宿舍,5200套。在項目縣(市、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建設農村艱苦邊遠地區教師周轉宿舍,改善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緩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周轉宿舍缺乏、農村教師“留不住”的問題。每套教師周轉宿舍建筑面積不超過35平方米。
                    建設內容包括:土建,裝飾裝修,建筑內的給排水、電氣、通風,避雷等。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施農村邊遠艱苦地區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試點項目的指導意見》(教發廳〔2010〕7號),每套教師周轉宿舍建筑面積為35㎡/套(含公攤),教師周轉宿舍建筑面積總計182000㎡。
                    二、專家工作任務大綱
                    (一)教師教育領域
                    1.編寫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工作實施方案;
                    2.編寫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基地任務大綱;
                    3.編寫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標準研究任務大綱;
                    4.編寫農村小學校長、骨干教師能力提升培訓方案;
                    5.編寫農村小學校長、骨干教師能力提升任務大綱;
                    6.編寫村小、教學點教師全科教學能力提升培訓方案;
                    7.編寫村小、教學點教師全科教學能力提升任務大綱;
                    8.指導縣級培訓、學校培訓工作的開展。
                    (二)留守兒童教育領域
                    1.編寫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2.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制度和模式研究;
                    3.編寫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的教師培訓教材;
                    4.承擔對各項目縣開展省級教師培訓任務;
                    5.編制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活動室所需的設備設施配備標準;
                    6.指導項目學校開展留守兒童關愛服務。
                    (三)特殊兒童教育領域
                    1.編寫特殊兒童隨班就讀保障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2.開展特殊兒童隨班就讀保障制度和模式研究;
                    3.編寫特殊兒童隨班就讀教師培訓教材;
                    4.承擔對各項目縣開展省級培訓任務;
                    5.編制隨班就讀資源教室儀器設備和軟件資源的配備標準;
                    6.指導項目學校開展隨班就讀工作。
                    (四)教育信息化領域
                    1.制訂“班班通”教學平臺建設標準;
                    2.編寫數字教育資源開發工作方案;
                    3.編寫數字教育資源開發的任務大綱;
                    4.編寫“班班通”項目學校教師應用培訓方案;
                    5.編寫“班班通”培訓教材開發任務大綱;
                    6.指導縣級培訓、學校培訓工作;
                    7.協助項目辦對項目的實施過程及成果進行驗收。
                    (五)教師培訓質量保障與監測領域
                    1.協助省項目辦制訂教師培訓質量保障與監測評價工作方案;
                    2.協助省項目辦利用CLASS工具對教師培訓效果進行監測,并采集監測數據;
                    3.匯總、分析監測數據,撰寫有關監測評價報告。
                    (六)學校對口幫扶領域
                    1.編寫學校對口幫扶工作方案;
                    2.開展學校對口幫扶制度、標準研究;
                    3.協助省項目辦遴選支援學校;
                    4.指導項目縣(市、區)、項目學校開展對口幫扶工作。
                    (七)校舍建設領域
                    1.協助省項目辦制訂建設內容與標準;
                    2.指導各項目縣(市、區)編制勘察、設計、監理任務書;
                    3.對各項目縣(市、區)組織實施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所遇到的困難提出處理意見;
                    4.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提出處置意見;
                    5.協助省項目辦對各項目縣(市、區)開展的基建工程進行檢查;
                    6.參加研討會、評估活動等。
                    (八)義務教育學校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建設領域
                    1.制定流動實驗室的配置內容與標準;
                    2.協助省項目辦采購流動實驗室服務工作;
                    3.協助各項目縣(市、區)做好流動實驗室的使用調配計劃;
                    4.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提出處置意見;
                    5.參加研討會、評估活動等。
                    三、專家資歷要求
                    (一)教師教育領域
                    1.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具備5年以上從事中小學教師培養培訓教學或研究工作經歷;
                    3.具備提供中小學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指導的能力和經驗。
                    (二)留守兒童教育領域
                    1.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專業能力特別突出者,可放寬職稱要求(專家勞務費標準中列為其他);
                    2.具備5年以上從事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或研究經歷;
                    3.具備提供留守兒童教育指導、培訓的能力和經驗。
                    (三)特殊兒童教育領域
                    1.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專業能力特別突出者,可放寬職稱要求(專家勞務費標準中列為其他);
                    2.具備5年以上從事特殊教育工作或研究經歷;
                    3.具備提供特殊兒童教育指導、培訓的能力和經驗。
                    (四)教育信息化領域
                    1.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具備5年以上從事教育信息化研究或工作經歷;
                    3.具備提供中小學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指導、培訓的能力和經驗。
                    (五)教師培訓質量保障與監測領域
                    1.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具備5年以上從事中小學教師培訓研究或工作經歷;
                    3.熟悉CLASS工具,具備中小學教師培訓質量監測評價的能力和經驗。
                    (六)學校對口幫扶領域
                    1.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專業能力特別突出者,可放寬職稱要求(專家勞務費標準中列為其他);
                    2.具備2年以上中小學校對口幫扶工作研究或工作經歷;
                    3.具備提供中小學校對口幫扶工作指導、培訓的能力和經驗。
                    (七)校舍建設領域
                    1.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一級建造師或一級建筑師或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2.具有豐富的從事現場管理或設計或造價咨詢工作經驗;
                    3.具備提供中小學校舍建設指導的能力和經驗。
                    (八)義務教育學校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建設領域
                    1.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專業能力特別突出者,可放寬職稱要求(專家勞務費標準中列為其他);
                    2.具備5年以上從事中小學實驗教學或研究工作經歷;
                    3.具備對中小學流動實驗室服務提供管理和指導的能力和經驗。
                    四、專家工作成果呈現形式
                    (一)撰寫報告、方案、手冊、標準、清單、計劃、大綱、參數、意見等。
                    (二)開展調研活動,開展培訓、現場指導、評估等。
                    (三)參加研討會、協調會等。
                    五、考核與監督
                    專家在聘用期間,需接受廣東省教育廳的考核與監督,對于工作能力強、工作態度積極的,經雙方協商,期滿后予以續聘;對于信譽不良,工作失職,不服從管理,組織紀律較差的,不予續聘。
                    六、專家勞務費標準

                    專家級別 專家咨詢、評審費分類標準
                    咨詢、集中評審類
                    (元/人半天)
                    網絡/通訊類
                    (元/人半天)
                    現場考評類
                    (元/人半天)
                    第1、2天 第3天及以后
                    一、技術職稱
                    1.正高級 800 600 400 500
                    2.副高級 600 400 300 400
                    3.其他 500 300 200 300
                    二、行政級別
                    1.正(副)廳級 800 600 400 500
                    2.正(副)處級 600 400 300 400
                    3.其他 500 300 200 300
                    不含稅
                     
                    關閉